山西选劳模树新风激发奋斗力量
近年来,山西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劳模培育选树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两审三公示”推荐程序,坚持严格把关、逐级审核,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开展评选表彰工作,一批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得以选树出来。10年来,山西省评选出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名,省级劳动模范名,职工群众政治社会地位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选树劳模,首先在“选”。在评选劳模过程中,山西省工会突出把好政治关、把好廉洁关、把好守法关、把好质量关,推荐名单都必须经过党委常委会会议和产业系统党组会会议集体讨论通过,所有推荐单位和劳模人选都经过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和村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党政工联席会议或村“两委”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基层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的人选推荐,必须经审计、纪检监察、干部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群众团体)领导及干部推荐人选都经纪检、监察、审计、卫健等相关部门审签;同时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环保不达标、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行政处罚数量较多的单位(集体)和单位负责人,以及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此外,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省总工会从全省层面寻找各行各业的先进标杆和代表人物,确保劳模人选事迹突出、特色鲜明、质量过硬。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山西省工会把劳模评选范围着重放在了长期工作在生产、科研一线,在平凡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时代特色的普通劳动者身上,重点推荐评选了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改革创新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典型,严格限制县处级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评选比例,使基层的职工、农民工成为劳模队伍的主体。以年山西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为例,在受表彰的劳动模范中,企业职工占劳模总数的51.9%,农民占劳模总数的19.8%,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占劳模总数的24.8%,其他类型人员占劳模总数的3.5%。 选树劳模,关键在“树”。“我们将劳模典型评选出来,就是要给予一线职工激励和鼓舞,就是要广泛宣传劳模先进事迹,让劳模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勇当排头兵、领头羊,推动形成尊重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负责人说。 搭建平台,为劳模干事创业、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全省工会积极鼓励和支持劳模搞好“传帮带”,支持劳模向职工传授技术、业务知识,鼓励劳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他们的管理技术专长和资金优势,组织劳模开展志愿服务,更好地发挥劳模作用;同时在提升劳模政治地位的工作中不断发力,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劳模比例不断增加,以周建民、韩利萍、牛国栋、董林为代表的劳模不仅成为国家和省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源头参与参政议政,而且经常入企业、进车间、到学校进行党的理论和省党代会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群众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扩大集聚效应能量,激发劳模助力发展动力。全省工会持续开展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通过深化劳模“双师型”人才培养机制,培育集技师和工程师于一身的“双师型”人才,组织技能人才带头开展技术攻关、结对子拜师学艺等活动。截至目前,山西省拥有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10个,省级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个,市级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近个。 加大劳模精神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省工会通过组织劳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召开座谈会、建立荣誉室、举办事迹展、举办大讲堂等,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使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蔚然成风。 (据山西工人报消息山西工人报首席记者秦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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