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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的生活习俗

作者:上林县志编委会

编者按:本文摘自上林县志编委会编,年版《上林县志》。题目收入公号有改动。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林县壮、汉、瑶族人民在长时期错杂而居、密切往来的过程中,相互影响,生活习俗方面的民族个性渐少,共性日多,而成趋同之势。如清康熙《上林县志》便将居住在大丰、巷贤、澄泰、白圩及其他平原地区的壮、汉族群众统称为“土人”,而将居于北部山区和大明山麓的壮、瑶族群众分为瑶、壮、俍人和山子四种。至今,各族群众的生活习俗差异更小,只是囿于自然条件不同,山区、平原人群的习俗仍有差异。本章一般以记载习俗的地区性差异为主,对各民族特殊习俗亦作记述。

起居

  居住在平原地区的群众一般早起迟睡,习惯早晚洗脸,晚上洗脚,经常洗澡。居住在县北部石山地区的群众,有的除冬季外,习惯早晚洗脸洗脚,但较少洗澡;有的习惯只洗脸不洗脚;有的收工后只在屋檐下常备的石缸(或水坑)里随便洗洗脚,入睡时不再洗。冬季,山区群众一般早上八九点钟起床,大人用湿毛巾搓揉一下眼睛便出工。

  康熙《上林县志》说,土人“其宫室类多筑土剪茅,俭陋自古。但山风多厉,竹木易朽。风之所刮,蛀即生焉。木中轧轧有声,不数年当即一易。凡取竹木,须于七八两月,采伐渍之污水中,累月方免生蛀,故有七竹八木之谚”。山居壮人“居室缉茅而横木其上以居人,谓之作栏,即栏房也。子壮娶妇,作栏以爨。”今日,巷贤、明亮、大丰、白圩等平原地区,住房一般为泥墙瓦房或火砖瓦房。镇圩、乔贤、东春等山居群众,其住房不少仍为泥墙、木柱、木顶、竹盖。镇圩的正浪、正万、龙贵,乔贤的下丹、弄栖,塘红的古春、弄陈等地,壮瑶群众一般仍居上住人、下关禽畜的干栏;部分群众将禽畜另栏饲养,栏的下层堆放农具之类杂物。

  建筑形式,圩镇上的住宅一般为一排多间长套房。农村的住宅大多是三间一座,中为祭祖待客厅堂,两厢为寝居,厅堂前为天井,左右各有一间小屋,做厨房或养禽畜;正房与小房形似小四合院。干栏式的房子,则前为厅堂,后为寝居,寝居两侧以竹木延伸,作厨房及晒谷晾衣物的处所。

  农户建新屋,一般先请师公巫婆占卜房址和吉日良辰方破土奠基。安门坎要择良辰定时刻。放横梁叫“上梁”,要选“好命人”挂彩、放鞭炮,要请师公安放。新屋落成,要宴请房族和建房人,放鞭炮庆贺。巷贤、明亮、澄泰,白圩、大丰、西燕、三里等地农户,新屋落成后还要选择吉日才能迁入。乔迁之日,要邀请亲朋举宴贺喜。贺喜者过去除送“封包”,还要送米粮及其他礼物,娘家人要送一担粽子或送用蒸熟的糯米捣烂捏成的软米糍,名曰“贺入新居”。

  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年及70年代初,一些人企望“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曾不顾主客观条件,先后哄起了“归屯并村”和建“大寨式房”运动,建筑统一材料、统一式样、统一结构、统一坐向的新式农村住房,但受到群众抵制,大起大落,无法推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先富起来的农户建起了泥水砖或火砖、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楼房。这些楼房一般两层,有的高三四层,宽敞明亮。坚固齐整,美观大方,一改过去低矮,昏暗潮湿、不透风的旧式结构。

饮食

  民国年间,巷贤,明亮、白圩、澄泰、三里、大丰、西燕一带平原地区,种中稻,大部分农户年景好时早餐吃粥,午、晚餐吃饭;歉收年则早、晚餐吃粥,午餐吃饭。乔贤、塘红、镇圩、三里一带丘陵地区,主要种玉米,一天三餐均吃粥,两三天吃一餐饭。三里有的地方,早上煮一大锅粥,供一天食用;遇节,早餐杀鸡煮饭,中、晚餐仍是啜粥。镇圩的正浪、正万、龙贵、佛子、古登,乔贤的东抚片,塘红的中可片等山区,主要种玉米和杂粮,长年吃粥,逢年过节才换(买)些大米,吃几餐饭。玉米粥、杂粮粥是用石磨把玉米、杂粮磨成粒状或粉状,加水熬成。

  年,全县农村落实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后,改变了以稀粥度日的情况,大部分地区实现了白日一锅粥、晚上吃干饭的愿望。巷贤、明亮、大丰、三里、澄泰等平原地区的部分农户,甚至一日三餐干饭,佐以猪肉、鱼、蛋,逐渐改变了祖宗世代沿袭下来的吃食习惯。

  上林群众喜欢吃猪血肠。其作法是杀猪时,将煮熟的米饭加香料、猪血搅和灌肠。煮熟后每人分咬一段,别具一番情趣。瑶族群众喜爱养山羊,喜欢吃烤羊肉。逢年过节,他们把羊肉切成大块大块的烤来吃,有“越大越有味道”的说法。男子爱喝酒,有“节日无酒不成欢”的俗语。特别是瑶族,趁圩遇友,往往站在柜台前就干上一两碗。空肚白干,酒性易发,逢圩日往往有人饮酒醉而满场胡叫,甚至横卧大街上。巷贤、白圩、大丰等地,逢年过节,妇女习惯以糯米酿制甜酒,香甜醇正,用以款待亲友,倍加亲切。

  壮、汉嗜酸,通常家具三酸:酸菜、酸笋、酸辣椒。解放前,部分山居群众亦有杀年猪时将骨头捣烂,装入缸里,密封让其发酵变酸,用以佐餐的习惯。

  佳日,上林汉、壮群众遇贵客来临,必以“鱼生”相待,视“鱼生”为上品佳肴。“鱼生”,源壮语“pla1(鱼)dip7(生)”,其做法是将二斤重以上的草鱼(或鲤鱼等)剔骨去鳞,洗净,截取其脊肉切成薄片,伴以醋、盐、葱、姜、蒜丝及熬熟的香油等,密盖一会儿即可食用。“鱼生”清脆鲜嫩,吃起来别具风味。但鱼体多附虫卵,吃“鱼生”易患肝吸虫等病。解放后虽经卫生部门宣讲其害,仍屡屡有人不能忘怀此味之鲜嫩而以身试之。

服饰

  据康熙《上林县志》载,县内被称为“土人”的服饰与县外各地无异。男子穿小襟衫,女子穿大襟衫,无扣,绳绑。男女均穿宽脚大头裤。衣袖裤脚镶各色布条(一般两条)。男女均梳长辫。男子冬天戴黑色圆布帽。女子戴黑色网帽,插簪,戴耳环手镯。有的妇女头包布巾。头巾宽一尺,长丈余,有黑白两种。俍人(壮族的一个支系)“男妇文身跣足,衣斑斓布褐”。“壮人椎髻徒跣”,“妇人衣短衣长裙,皆青黑无文,(戴)竹笠,衣角问悉援鹅毛为饰,敞其襟,织碎花(作)抹(胸),(掩)其两乳”。“瑶与山子绝相类,男女皆裸跣”。看来,此系壮、瑶服饰原式而相承至清康熙年间的。由康熙至光绪近二百年间,可能壮、瑶原服饰已发生变化而趋于一统,因此光绪二年(年)徐衡绅重修《上林县志》时不另行叙列。

  民国初年,男子剃光头,妇女结髻。三四十年代,男子大部分改穿对襟唐装,四只袋(有的三只袋)。开始用绳绑,后改用布结小圆扣,有的用小圆铜扣。一般5—7只。妇女仍穿大襟衫,但衣长仅盖臀部,爱扎短围裙。男女裤仍为大头裤,裤脚宽尺余。衣裤均不滚边。女青年头包白巾。老年妇女仍包黑的或白的长布巾。新娘穿红衣裤、红花布鞋。新郎和伴郎穿灰色或海蓝色长衫。年老男子吃喜酒穿长衫,外套马褂。青壮年男子改短发,或留平头。赶集串村,部分人打赤脚,小部分人穿草鞋或布耳草鞋。机关公务人员和教师大部分穿中山装,小部分穿西装,着胶底鞋或布鞋。

  建国后,机关、厂矿的干部职工和农村青壮年男子爱穿蓝色、草绿色制服,有中山装、青年装、军装、学生装等;爱戴蓝色、草绿色、灰色鸭舌布帽。农村青壮年妇女大部分改穿大小反领、尖领、圆领的花衬衣和春秋两用装,改穿西裤;爱留短发或结长短辫子。70年代后,服饰质地有较大变化,爱穿的确良、涤卡、尼龙服装和尼龙袜。有的男青年爱穿牛仔裤、小喇叭裤;有的爱穿西装。男子一般留平头,部分人留大包头。女青年喜烫发,爱穿时装。服装款式越来越多,有各式花裙子、大反领花衫、西服、小喇叭裤等等。爱穿塑料的、胶底的,皮的平底鞋或高跟鞋。老年人大多数仍爱穿蓝色、黑色的唐装。

丨今日责编:叶小五

丨内容来源:思恩府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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