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山西长治连发2则通告这些车辆禁止
注意了 下面重要提醒 自年11月1日起 至年3月31日 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 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 执法专项行动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 对专项行动和交通违法车辆 进行监督举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告长政通字〔〕7号 根据《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决战计划》(晋政办发〔〕17号)、《长治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决战计划》(长政办发〔〕1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年11月1日起至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二、集中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联合执法,重点整治柴油货车及散装物料运输车超标排放的行为。三、集中开展道路抛洒扬尘治理,重点整治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抛洒、脱落、扬尘、遗洒以及车轮车身灰尘明显、未按规定使用封闭车厢等行为。四、禁止在主城区、各县(区)建成区禁止作业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使用的,按照《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五、主城区范围内专项行动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城市管理部门协同联动,按职责开展联合执法。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六、真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交通运输监督服务热线()、公安交警监管服务热线()、环境保护监督服务热线()对专项行动和交通违法车辆进行监督举报。希望各运输企业、经营户、车主、驾驶员积极参与,支持配合专项行动,主动开展交通污染治理,为改善长治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幸福长治贡献力量。长治市人民政府年10月30日司机朋友们要注意此外根据通告有一部分车(辆)将禁止在以下路段通行啦~长治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柴油货车实施管控及优化 通行措施的通告 长政通字〔〕8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经研究,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对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柴油货车实施管控及优化通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管控区域及路段 (一)管控区域1、东环路以西、西二环路以东、五针街以北、北环街以南区域范围内,不含五针街(S省道交叉路口至S省道与西二环路交叉路口)路段。2、东环路(不含北石槽十字路南口至南环街交叉路口)以西、南环街(不含)以北、S省道(不含)以东、五针街(含)以南区域范围内。以上区域禁止一切柴油货车通行。(二)管控路段1、长北干线(农场十字路北口至长北十字路南口)2、东环路(关村派出所丁字路口至S省道交叉路口)3、东环路(北石槽十字路南口至南环街交叉路口)4、南环街(东环路交叉路口至英雄南路交叉路口)以上路段禁止五轴(含)以上柴油货车通行。管控车辆 柴油货车。优化通行线路 (一)长晋、太长、长邯、长治绕城等高速公路。(二)上党区←→南环街←→G国道(屯留区)←→G国道←→潞城区。(三)平顺县←→G国道←→G国道(潞城区)←→G国道←→屯留区。(四)平顺县、壶关县←→长平高速←→长治高速东口←→长安连接线←→城际连接线←→G国道←→S省道←→上党区。(五)壶关县←→长壶一级路←→北石槽十字路口←→东环路←→南环街←→上党区,五轴(不含)以下柴油货车通行。有关要求 (一)确需进入管控区域的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工程作业、油品配送、市容环卫等关系民生以及管控区域内经检测合格的柴油货车,可向公安交警部门申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二)请广大车主和驾驶员积极配合,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未办理通行手续进入管控区域以及未按照通行证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长治市人民政府年10月30日最后记得提醒其他小伙伴哦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点下方"分享",扩散周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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