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黑帮文化”的企业,是没有“教父”或“老大”的企业,准确地说就是没有灵魂人物的企业。文/迟忠波案例中的投资公司无疑是幸运的,他们遇到了一个好法官,在法官调解下公司没有走上解散的绝路。可是,转念一想,这场股东僵局的纠纷为什么会发生,又怎样才能不发生呢?我觉得发生的原因就是公司里面缺少一点点“黑帮文化”。“黑帮”这个词的英文是“underworld”,最早来源于意大利文,意大利文中本意为“避难所”。民众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投靠私人武装寻求保护,这些私人组织就是最早的黑帮。由此可见,其实原本的黑帮并不“黑”,并非电视里演绎的那种无恶不作的黑社会。但是黑帮文化往往也是老大文化,在西方是“教父”,在中国就是“老大”。那么,企业为什么必须要有点“黑帮文化”呢?灵魂人物不能缺位一些场合交换名片的时候,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头衔:联合创始人或者联合CEO。这与案例中两个创始人的模式一样。因为某个项目在一起合作,出于利益考量或者为了友谊,彼此都没有压倒性的优势,谁也不愿意屈尊为老二。这样的公司里缺少的就是“黑帮文化”,没有“教父”或“老大”,准确地说就是没有核心的灵魂人物。“黑帮文化”与现代企业制度不矛盾有人可能会说,我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减少一言堂,倡导自由民主,在企业里推崇“黑帮文化”,这是时代的倒退。其实,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大部分是在按照西方公司的模式依葫芦画瓢。如果仔细的分析一下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现代企业制度,你会发现大部分公司里都有“黑帮文化”的影子。美国的公司里也有绝对的带头大哥式人物:微软的比尔·盖茨,苹果的乔布斯都是这样的人物。即便是互联网公司,你也会看到扎克伯克等等。当然,也有谷歌这样的例外,它有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这样的联合创始人,但是,这在美国毕竟也是少数中的少数。当然,西方的黑帮文化和中国的是有区别的。西方倡导的是民主自由,像中国式的大哥带小弟的方式是不存在的。但现实是,中国是从年封建帝王制走过来的,根深蒂固的大哥文化,不会在我们这代人当中消失干净,而且,一定还会继续影响几代人。因此,我们单纯模仿西方联合创始人的路子,其实是非常危险的。因为传统文化的影响,公司很容易产生两种互相抵触的力量,这在创业初期不容易显现,但是公司有一定规模,或者说开始有利益分配的时候,分手就难免。万通六君子,当初冯仑也不能成为真正的老大。在公司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每天开会简直就是一场战斗,投资决策谁也说服不了谁,冯仑只是在年龄上是老大,最终他们还是分手了。在接班问题上,古今中外的老大们,也深谙此理。当公司内部不能形成精神领袖的时候,必须进行拆分。柳传志当年为何将老联想拆分为联想集团和神州数码?因为柳传志知道,自己一旦退下来,杨元庆和郭为谁都不能成为联想的精神领袖,一定会内耗,为避免内乱不得不提前进行拆分。在这一点上沃尔玛家族的创始人山姆·沃尔顿也深谙此理,甚至他自己的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没有一个接替他成为公司老大。山姆·沃尔顿坚决地将沃尔玛进行了拆分,每个子女都分得了份额,各自独自经营,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成为绝对的老大。这保证了沃尔玛家族在山姆·沃尔顿退休后,仍然能够平稳存续。在企业里推广“黑帮文化”,一定会有反对的声音。反对者认为,“黑帮文化”其实是一种人治,和我们推崇的法治格格不入。这其实是对“黑帮文化”的一种误读。“黑帮文化”对于一个公司来讲是属于公司治理层面的,更多解决的是老大与核心团队之间的利害关系,以及老大和相关利益者之间关系的问题。西方的总统选举一开始是何等的开放和自由,但是,一旦总统确定,总统就是国家的“老大”,通过法治赋予他权威。从华盛顿到奥巴马都是这样,无一例外。法律上确立老大是长治久安的保证案例中聚源投资公司的问题就出现在,不仅在情感归属上两个股东之间没有真正的老大,就是在法律层面上(股权设置)也没有高低。由此引发的矛盾,在我国几十年的公司化进程中,例子不胜枚举。最为典型的就是新东方那场旷日持久的内战。新东方的鼎盛时期,人们的对新东方团队的称谓是“三驾马车”,换言之就是没有老大,俞敏洪、徐小平和王强先后都当过董事长。这场股东之间的内乱,最终是怎么解决的呢?最终是用法律上确立的老大地位来解决问题。在股东会上,俞敏洪最终用股权的力量将徐小平赶出了公司。我们想想,如果不是这样一次在股权层面上对老大的确认,那么,就不会有现在的新东方了。所以,创业公司在一开始时,千万不要两个人各占50%股份,或者三个人各占33.3%。一股独大固然不可取,但“带头大哥”也万万不能没有,切记!来源:中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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