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

餐饮住宿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存有火灾隐患,就像“潜伏”着一颗炸弹一样,危险系数很大,为此,灵石县消防大队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

5月23日,灵石县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对位于灵石县城东路,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七层的山西云锦餐饮文化有限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消防应急照明灯损坏率超过50%、排烟风机无法正常启动的火灾隐患。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6.2.1条,经大队综合判定其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

针对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灵石县消防大队迅速书面报告灵石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依法报请灵石县政府对山西云锦餐饮文化有限公司进行挂牌督办。

目前,山西云锦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正在按照灵石县政府、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的要求,进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统筹:张振华

供稿、摄影:宋涛

编辑:张宇

审核:张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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