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直教育系统招5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每日推送求职招聘 人事代理 就业见习 就业培训 人才测评 中高级人才寻访 全省招聘会安排等消息抖音号:sxsrlzysc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每周三举办现场招聘会,欢迎参会。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35号)、《关于做好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17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晋中市教育局计划组织实施市直教育系统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年6月21日至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个别紧缺岗位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但聘用后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5.身体健康,符合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至时间均为年6月21日。 7.不得(宜)报名应聘的情形: (1)晋中市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职工不能报考; (2)招聘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或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其中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晋中市经纬中学校高中日语及高中俄语教师岗位为紧缺岗位,如不能坚持-学年度教学工作,不宜报考。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 晋中市直教育系统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见《晋中市直教育系统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中教育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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