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展示近年来我省书法篆刻艺术创作的新成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我省将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山西省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现公开征集作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出时间

6月中旬—7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二、展出地点

太原、大同相关展馆(具体地点待定)

三、征稿要求

(一)征稿范围

面向山西省内及全国山西籍18岁以上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公开征稿。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

聚焦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作导向,具有时代特征、山西特色,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的优秀书法、篆刻艺术作品,展现山西儿女对党和国家的热爱之情。

2.作品规格

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篆刻请附释文。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2方参展,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3.每位作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作品一次性寄出,不接受退换作品和第二次投寄作品。

4.所有来稿请勿托膜、装裱,并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省外山西籍作者请注明籍贯。

5.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所有来稿不退。入展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四、作品评选

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由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公开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共评出参展作品件(含优秀作品20件)。

五、有关事项

(一)征集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年4月30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标注“山西省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

(二)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三)凡投稿作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

六、联系人及邮寄地址

收件人:赵志强

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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