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新媒体记者张琦尚雯报道:6月2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农工办主任、省农业厅厅长关建勋,省委农工办副主任、省农业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和平,省农业厅副巡视员张红星,省农产品加工局局长李岳峰,深入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答记者问。

  

为啥要出台《实施意见》?

  我省是继甘肃、河北、辽宁之后,全国第四个出台了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施意见的省份。是省政府贯彻国务院要求精神,立足山西特色现代农业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推动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而做出的重大举措。

  该实施意见对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此外,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开发功能食品、保健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山西特色资源优势,补齐农业产业发展短板,大幅提高现代农业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

《实施意见》有哪些给力举措?

  《实施意见》围绕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关键环节,在财政金融支持、保障项目用地、加快科技创新、加强人才培养、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促进产品流通、强化招商引资、落实税收及用电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

  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

  1.将贫困县龙头企业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贷款贴息资金比例由过去的省、市、县1:1:1,调整为省、市2:1。将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在资本市场发行的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股权质押等多种形式实现的融资纳入贴息范围。

  2.鼓励涉农银行允许农业龙头企业以自有不动产、动产以及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进行抵(质)押贷款,适当降低担保门槛和抵押贷款比重,简化办贷手续和审批流程,支持龙头企业及时续贷。

  3.建立农业龙头企业预备上市企业库,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设立农业板,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进场挂牌、托管、融资,推动企业进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加快科技创新和加强人才培养

  1.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或者企业当年科技研发投入超过年销售收入10%以上,在申报相关科技计划时优先考虑。

  2.农业龙头企业投入技术研发费用,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属于税法规定行业的,可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政策”。

  3.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办农业龙头企业或到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高校、科研院所人员到农业龙头企业兼职,可按规定领取相应报酬或奖励。

  4.对小微型农业龙头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暂时遇到严重经营困难的农业龙头企业,可申请缓缴当年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

  保障项目用地

  1.要求各市县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或调整完善时要将农产品加工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综合考量税收、项目投资强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安排龙头企业和园区用地。

  2.通过节地挖潜、盘活存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批而未用土地转用指标回收利用等多种途径,切实保障农产品加工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3.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农业龙头企业。

  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和促进产品流通

  1.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各类管理体系认证,鼓励其承担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承担我省农业地方标准的起草工作,在项目选择上给予优先考虑。

  2.对于首次获得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等国家级称号或认定的品牌,由省财政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贴。

  3.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开设直销车,发展直供直销。实行发放农业龙头企业绿色通道通行证制度,逐步增加发放数量和发放范围,对持证车辆进入城市禁区给予通行便利。

  强化招商引资

  1.世界强、国内强和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等在我省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按协议完成当年投资的农业产业化合作项目,可享受“”工程相关扶持政策。

  2.对符合中央和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的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产品认证、企业认证等给予补助。

  落实税收及用电等政策

  1.由省级税务部门统一整理发布涉及农业龙头企业的所有税收政策,规范指导各级税务部门税收行为,确保龙头企业各类税收优惠应享尽享。

  2.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及时解决龙头企业新建电力设施、增容扩容等问题。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政策。将农产品生产、加工用电纳入优先保障范围,原则上不参与限电。

  加强组织保障

  1.要求各地要把农产品加工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内容,强化各级农产品加工部门工作职能和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加强队伍建设。

  2.健全重点龙头企业帮扶协调机制,着力解决企业发展存在的瓶颈问题。

  3.把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纳入联网直报,进行定期统计监测。

  4.定期督查各地、各部门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以及涉及农业龙头企业的税收、电价等政策执行情况。

  

要实现什么样的目标?

  实现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从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力争通过5-10年的时间,全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转型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在全国市场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大型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引领带动全省现代特色农业全面转型升级,为不断塑造山西美好形象、逐步实现山西振兴崛起提供有力支撑。

(编辑: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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